論商于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对中国古代村社共同体的初步研究
作者:徐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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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1978,(01):-59-71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論商于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对中国古代村社共同体的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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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远在太古时代,中国大陆上普遍存在一种原始形态的村社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因时代和地区的不同,在商代汉中地区则称为于中,在战国时代夜郎的东境则称为黔中,在唐宋以后的西南地区则通称为洞(溪洞或山洞)。名称虽有不同,所指都是属于这一类型的村社。它就是以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在土地公有的基础上合耦共耕共同分配生产物的社会团体。这样的村社,是殷周两代赖以建立庞大的专制王朝的社会基础。自商代以来,绵延至十六、七世纪的明清时代,前后将及三千余年,还是有文字记录可供查考。这和十九世纪存在于印度的村社共同体,十分相似,它们都是属于同一类型的社会。这种村社共同体就是构成古代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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