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德格尔对哲学的一个规定——哲学是一种出类拔萃的生成论现象
On Heidegger's One Definition of Philosophy——From the Shaking of Thinking between Philo-sophia and Meta-physica
作者:余平;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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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20,227(02):-63-70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哲学;海德格尔;生存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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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海德格尔所谓"哲学是一种出类拔萃的生存论现象",说的不是一种企图凌驾于诸学科之上的哲学—自恋,而是经过Philo-sophia与Meta-physica之间的思想震荡,涌临而来的一个思想的实事:作为对智慧之热爱的哲学(Philo-sophia),始终不让自身止步于任何可能的现成状态,始终只能不断从Meta-physica中那个physica的位置奋起,不断翻新其存在。因为只有当它通过"问出一切存在者之外去"的"回行",亦即只有当它行Meta之际,方才有"爱—智"(Philo-sophia)这回事情发生。因此,作为对智慧之热爱,哲学必须在彻底的追问中突入超越之地带,就是说,必须生存论地"出类拔萃"。
参考文献
① 参见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8页。
(1)从译文的表达面看,中译是基本“准确的”。中译见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解释》,赵卫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50页。所谓“基本上”是说,若按国内学界通行的翻译,existenzielles(existentiell)译为“生存的”而非“生存论的”。若依海德格尔的“路标”而言,从1927年的《存在与时间》开始,海德格尔严格区分了existenziell(生存上的)与existenzial(生存论上的)(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9页),这两个词遂成为海氏的专门术语。按这种理解,这个句子就应该译为“哲学是一种(出类拔萃的)生存现象”。然而,第一,以一个后来文本的术语(1927年),去定位一个在前的文本术语(1921年),虽然合情合理,却并不具有“演绎的正确”。第二,按《对亚里士多德的现象学解释》一书的书末术语对照,我们可以发现海德格尔使用了一对不同于《存在与时间》的术语,即existenzail(生存的)与existenziell(生存论的),而非后来的existenziell与existenzial。换句话说,只是到了《存在与时间》,existenziell才作为“生存的”而对应于existenzial(生存论的)。(关于这对术语的相关学术梳理,可参见Theodore Kisiel,The Genesis of Heidegger?s “Being and Time”,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p.496.)第三,其实,无论将existenziell译为“生存上的”还是“生存论的”,我们都总是已经活动在《存在与时间》的视轨之中了。因此,我们之所以把existenziell译为“生存论的”,并不是来自上述两个学术理由,而是源于更严格的思想性裁定:哲学,不是在“生存上”而是在“生存论上”,才可能谈得上“出类拔萃”。这正是本文要去展开的论题。
(2)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赵卫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5、4页。
(3)“智力商数”(Intelligence Quotient),原本就是一种现成的“量”的规定。我们说这个人的智商是120,那个人的智商是160,其前提必定是某种“历史性”的共同标准(如现当代的数理逻辑能力,中国古代的琴棋书画能力,乃至于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等等,都可以充当智商标准),已经不证自明地现成摆在那里,否则便谈不上什么120或者160。然,真正值得追问的却并非这种量的规定,而恰恰是那个先行被假定为不证自明但实质上却是最晦暗的“智慧”本身。因此,通常所谓智商,其实并未触及“智慧本身”。
(4)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57页。所谓“应对窘境”是说,“亚里士多德著作的编排者们,无法将这些论文(即《形而上学》——引注)屈尊到学院哲学所划分的三门学科(即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引注)中的某一门,基于哲学三门学科牢不可破的状况,人们无法接纳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真正的哲学的这部著作。亚里士多德真正的哲学反而产生了窘境”。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56-57页。
(5)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58、59页。
(6)“翻译”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技术性营生,而是始终走在民族—此在之“共在”生存之道的绵延上。据说是明治时期的日本人井上哲次郎根据《易经·系辞》中的“形而上者为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首先将metaphysics译为“形而上学”的。严复引入此词时,曾将之译为“玄学”,未被接受。其实,“形而上学”也好,“玄学”也罢,关键点与其说在于它们的“能指—所指”的表—达系统,不如说在于metaphysics一旦作为“形而上学”或“玄学”出场,我们便已经缠绕进道—器、气—理、阴—阳、有形—无形等等的思考和言说空—间中去了,也就是说,缠绕进我们民族独特的在世共在之生存的方式中去了,尽管在笔者看来,不仅将metaphysics领会为“形而上学”优先于“玄学”,而且将之领会为“玄—学”甚至是“错误的”,因为从本质上讲,meta-physics恰恰不是玄(黑、虚)之学,而是“明”“实”之学。
(7)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62、65页。译文参考英文版作了改动。参见Heidegger,The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Metaphysics: World,Finitude,Solitude,trans.by William McNeill and Nicholas Walker,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5,pp.43-44.
(8)“存在论差异”问题,乃是一个大且深的专题,这里只能指出最起码的东西。所谓“存在论差异”(Die ontologische Differenz),一般可表述为:存在不是存在者,存在者亦不是存在。但正如海德格尔所深刻洞察到的那样,这种领会仍然停留在“传统形而上学语言内”,亦即安坐在“作为表象着和设定着的语言”的牢笼内。(参见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孙周兴、 陈小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55页。)当我们说“存在不是存在者”之际,主词“存在”总已经被这样那样地“存在者化”了,虽然恰好是以“存在”的名义,因为“存在”作为“主词”,不仅仍然是“作为表象着和设定着的语言”,而且作为与“宾词”相呼应或相匹配的“主词”,它必须先行“存在者化”,否则句子“存在不是存在者”甚至不能赢获自己的“语义场”!所以,“存在论差异”说的不是两种不同东西之间的差异,而是说的“差异本身”(difference as such),并且正是这个“差异本身”,才使得“存在不是存在者”这样表象着的言说成为可能。按照海德格尔,“更好的说法:从差异而来进入有待思的东西中:差异之为差异。被遗忘状态归属于差异之为差异。它(差异)保持隐匿和扣留。遮蔽是澄明之为澄明的遮蔽,也即本有的遮蔽”。(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第55页,注释11。)如果这种差异作为“源在—发生”(Ereignis)始终扣留着自身,那便意味着,我们不可能通过对象性反思—概念的目光去把—捉它,而只能在思—诗的位面迎接它,经受它。
(9)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62页。
(10)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416页。
(11)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01页。译文参照英文版作了改动。参见Heidegger,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trans.by Gregory Fried and Richard Polt,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14,p.93.
(12)参见海德格尔:《通往语言的途中》,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7页。
(13)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第21页。译文参考英文版作了改动。参见Heidegger,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pp.177-178.
(14)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444页。
(15)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第192-193页。译文参考英文版作了改动。参见Heidegger,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pp.177-178.
(16)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415页。译文参照英文版作了改动。参见Heidegger,The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Metaphysics,p.291.
(17)参见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第61-65页。
(18)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序言,第16页。
(19)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陈小文、孙周兴译,孙周兴修订,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85页。
(20)Heidegger,Contributions to Philosophy (From Enowning),trans.by Parvis Emad and Kenneth Maly,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9,p.31.
(21)参见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第6-7页。
(22)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418页。海德格尔的“形式指引”是一个大的专题,非简单的定义式表述所能容纳。这里只能再引两段海德格尔的原话:“这种指示绝不携带其内容,它们是形式的指示”;“哲学概念普遍的特点,即它们全都是形式的指引。它们是指引着的,这就是说:这些概念的意义内容并不直接就意指或说明其所关涉的目标,有的只是一种指示,指出领会者被这种概念关系所敦促,要求在其此在中去实施其自身的某种转变”。参见海德格尔:《形而上学的基本概念》,第421-422页。
(23)参见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78页。
(24)Heidegger,Contributions to Philosophy (From Enowning),p.31.
(25)参见海德格尔:《林中路》,孙周兴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3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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