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议事先声——民主革命时期党领导民主议事实践研究
The Advent of People's Democracy Procedure——A Study of the Democratic Practice Led by CPC in China's Democratic Revolution
作者:徐旖瑶;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20,227(02):-31-39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人民民主;议事;民主革命
Key words: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ZBH20191031)
中文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议事实践发端于民主革命时期。大革命中工人、农民、市民成为议事主体,土地革命时期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探索创新了若干议事规则,抗日战争中迅速增强的民主氛围产生大量议事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章程并行产生了多样民主议事程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议事具有集合与表达的双重意义,同时,人民民主议事所秉持的程序正义与有效运作,亦是践行广泛民主、支持与巩固党在该时期每一阶段取得胜利的实现途径与强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①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7页。
② 1876年,美国人亨利·罗伯特通过总结英国议会、美国参议院议事规则,再经反复实践制定了著名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参见亨利·罗伯特:《罗伯特议事规则》,袁天鹏、孙涤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
(1)《法制局组织法》(1926年3月9日),邓中夏:《邓中夏全集》中,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933-934页。
(2)广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省港大罢工资料》,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0页。
(3)许崇德主编:《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第217页;《湖南历史资料》编辑室编:《湖南历史资料 1980年》第1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7-21页。
(4)许崇德主编:《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第272页。
(5)黄志仁编著:《中国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史》,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3-15页。
(6)中国政协文史馆编:《赵世炎生平史料》,《文史资料选辑》58辑,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78年,第130页。
(7)赵世炎:《上海总同盟罢工的记录》,《向导》第189期,1927年2月28日。
(8)三条法律文献分别在上海《时事新报》(1927年3月28日)、《新闻报》(1927年4月5日、1927年4月11日)全文发表。
(9)申坤:《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第98页。
(10)工农民主政权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27年秋收起义之后到1931年江西瑞金苏维埃共和国成立;第二阶段是1931年11月苏维埃政权成立到1934年10月中央红军撤离根据地;第三阶段是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到陕北革命根据地,至1937年7月抗战爆发。
(11)主要有,1927年11月颁布的《江西省苏维埃临时组织法》,1929年8月《闽西苏维埃组织法》,1930年3月25日颁布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宣言及决议案》《苏维埃政府组织法案》,1930年9月颁布的《修正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1930年7月颁布的《湖南省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1931年7月颁布的《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1931年11月颁布的《湘赣边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等等。
(12)李欣、费云东主编:《中国秘书发展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8页。
(13)冯建辉等编:《星火燎原——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长编(1927—1931)》,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26-530页。
(14)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772-776页。
(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19-227、225页。
(16)肖居孝:《中央苏区司法工作文献资料选编》,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5年,第205-210页。
(17)根据1929年9月22日红军第四军政治部印制的《苏维埃组织法》第7节——各级苏维埃代表会及执行委员会会期规定:1.乡区两级代表会均每月开会一次,两级执委会均每半月开会一次。2.县代表会一个月开会一次,执行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3.联县代表会,每四个月开会一次,执行委员会每两月开会一次。4.各级苏维埃执委常委会,乡区两级均每两日一次,县每三日一次,联县七日一次。5.各级代表会及执委会,除定期外,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
(18)《大会规则》,《红色中华》特刊第2期,1934年1月24日(2-3版中缝)。
(19)根据《红旗周刊》报道,中华苏维埃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分别有610名和773名代表参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始数量分别为1226名(一届)、1226名(二届)、3040名(三届)、2885名(四届)、3497名(五届)、2978名(六届)、2970名(七届)、2978名(八届)、2979名(九届)、2984名(十届)、2987名(十一届)、2987名(十二届)、2980名(十三届)。
(20)张西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第291-294页。
(21)《世界议会辞典》编辑委员会编:《世界议会辞典》,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第184-191页。
(22)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编:《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汇编》第3辑,重庆:西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2年,第413-423页。
(23)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编写组:《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第八册,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8-229页。
(24)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六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30页。
(25)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陕甘宁边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北京:工商出版社,1986年,第208-211页。
(26)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编:《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三辑,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85-488页。
(27)徐辰:《宪制道路与中国命运:中国近代宪法文献选编(1840—1949)》下卷,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第262-263页。
(28)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山西通志》(第33卷政务志政府篇),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648页;张焕光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资料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4年,第98-107页。
(29)张焕光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资料选编》,第108-111页。
(30)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文献资料汇编(1949—1990)》,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年,第364-365页。
(3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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