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分析芦山地震骨折伤员的伤情特点和功能受限情况,为地震后骨折患者的康复提供指导依据。 方法 采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康复医学科自制的《四川省雅安市420地震伤员功能评定表》,对2013年4月20~30日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就诊的 113例芦山地震骨折伤员进行早期调查和评估。 结果 113例地震骨折伤员中,坠落伤是最常见的受伤原因,占总例数的39.82%;椎体骨折是最常见类型,占26.55%;损伤以轻度为主,占80.53%;合并症发生率高,占89.37%。运动功能受限主要是关节活动度受限、平衡功能受限和肌力下降,分别占97.35%、89.38%和87.61%;心肺功能受限的比例为19.47%;循环功能受限的比例为18.58%;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比例为76.11%,其中,洗澡、上下楼梯和行走功能受限分别为96.46%、86.73%和78.76%;疼痛发生率高,为97.35%,其中VAS值在4~6分区间的比例最大,占40.71%,心理功能、职业功能和社会交往功能受限比例分别为46.02%、99.12%和100%。结论 芦山地震骨折伤员有其自身的伤情特点和功能受限情况。根据功能受限情况,优化地震后骨折的康复方案,注重心理功能、职业功能以及社会交往功能的康复,使患者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