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四川人口、耕地及粮食问题(下)
作者:王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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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1989,(04):-73-87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清代四川人口、耕地及粮食问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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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在本文的上篇中,我们考察了清代四川人口的发展状况。在传统农业社会,耕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传统社会的人口压力问题,说到底就是人口与耕地的比例关系问题。因此,在这里将对清代四川耕地的具体数量,粮食亩产和总产量,粮食提供率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近代人口压力程度作一总体估计。
参考文献
① 《四川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
② 这种情况史籍多有记载。如川东4州28县“或无民无赋,坡邑并湮;或哀鸿新集,百堵未就。类皆一目荒凉,萧条百里。”(康熙《四川总志》卷十,“贡赋”)。
③ ⑦ 万历六年四川耕地面积为13482767亩,见雍正《四川通志)卷五,“田赋”。
④ 嘉庆《四川通志》卷六二,“食货·田赋上”。
⑤ 《清代钞档》,“地丁题本五十·四川二。
⑥ 《清实录·康熙朝》卷三六,第7-8页。
⑧ 《清朝文献通考》卷三《田赋考三·田赋之制》,考4877。
⑨ 《清朝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田赋之制”,考4868。
⑩ 《朱批谕旨》第34册,第78页。
(11) 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四,“户口·田赋丈量”。
(12) 《清史稿》卷二九四,《列传八一·宪德》。
(13) 《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
(14) 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 》第22、 321页。
(15) 民国《荣县志》卷七。
(16) 光绪《井研县志》卷八。
(17) (20) 《朱批谕旨》,雍正七年闰七月十三日四川巡抚宪德奏。
(18) “乾隆五年二月十一日办理户部事务讷亲题本”,转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8卷1期。
(19) 《朱批谕旨》,雍正四年四月二十六月四川巡抚法敏奏。
(21) (22)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六四,第2-3页,第16-17页。
(23)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407页,乙表77。雍正七年川省田赋为657297两(见雍正《四川通志》卷五,“田赋”)。
(24) 宋育仁:《四川通志》卷二八、二九,“官政志三”(未刊)。
(27) 据1980年《中国农业年鉴》,1979年四川耕地面积仅9925.1万亩(约等于107亿清亩),显然,至今四川的耕地面积仍被低估。
(29) 郭松议:《清代的人口增长和人口流迁》,《清史论丛》第5辑。
(30) 该年全国入册耕地77162.5万亩,在册人口43216.4万人。人口数见《清文宗实录》卷五十,第33页,耕地数见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60页。
(31) 资料来源:耕地数见表23,其中乾隆三十六年用乾隆三十一年代替。人口数见表12、13、18和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附录《清代乾隆、嘉、道、威、同、光六朝人口统计表》。
(32) 关于这个问题,古今学者是都有论述。乾嘉之际的学者是洪亮吉推算,按江南平均亩产一石水平,“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十口这家即须四十亩”。这是日食米1升的最低生活水准。若要达到“食亦仅仅足”的程度,十口之家需“食田一顷”,即人平10亩(见洪亮吉:《洪北江诗文集》第1册《生计篇》、《治平篇》。据陈重民行政先生研究,南方农民每人每天至少食粮1,每年共需365斤,另外沿有燃料、饲料、油盐、蔬菜以及衣服、祭祀、应酬之费。此等费用视地位而多不同,但至少比其人食料所费多出一倍(刘大钧:《中国农田统计》,转引自罗尔钢:《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今假定与食费相等,折合粮食每年至少需730斤。按清中期川省亩产。人平耕地需5亩;按清后期亩产需3.4亩。据美国人贝克(O.E.Ealer)估计,中国南方农民需25英亩方可维持一家5口的最低生活,即人平3亩。按罗尔纲先生计算的“温饱常数”指标,以人平耕地4亩左右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罗尔纲上揭文)。四川虽有较富诙的成都平原,但从全省来看是以山为主,不及南方务件好。可见,人平4亩是四川维护最低生活水准的一个指标。
(33) 根据嘉庆《四川通志》卷七二,“食货·仓储”所载史料计算。
(34) 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之二“雍正九年四川总督黄廷桂奏”。
(35) 《朱批谕旨》,雍正二年八月二十日四川巡抚王景灏奏。
(36) “任国荣折”,《宪庙朱批谕旨》第八函第一册,第22页。
(37) 吴焘:《游蜀日记》,见《小方壶舆地丛钞》第七帙。
(38) 《雍正朝朱批奏折》,函十三,册二,第12页。
(39) 《六十年来米价月计表》 (1892-1949) ,四川物价志编委会:《四川物价志通讯》1985年第1期。
(40) 民国《中江县志》卷二,第8页。
(41) 同治《万县志》卷十二,“地理志·义局”,光绪《叙州府志》卷十八,“蠲政·附矜恤”.
(42) 民国《合江县志》卷二,“食货篇第四”。
(43) 民国《新都县志》第二编,第4-5页。
(44) 光绪《彭县志》卷十,“文章志”,《李心正赠陈明府序》。
(45) 道光《大足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
(46) 道光《江油县志》卷之一,“志序”。
(47) 嘉庆《马边厅志略》卷之四,“人物一,风俗”。
(48) 道光《新都县志》卷三,“食货志·田赋”。
(49) 民国《眉山县志》卷三,“食货志”。
(50) 民国《灌县志》卷四,“食货志”。
(51) 民国《井研县志》“食货四”。
(52) (55) 《锡良遗稿·奏稿》第1册,第403页,第646页。
(53) 《四川官报》丙午(1906) 第20册,“公牍”。
(54) 《广益丛报》总18号(1908年11月13日),“纪闻”。
(56) 宣统《昭觉县志》卷十二,“旧迹”。
(57) 岑毓英:《奏陈整顿滇省铜政事宜疏》,《续云南通志稿》卷四五,“食货志·矿务”。
(58) 松筠:《平贼方略策》,沈垚:《松筠公事略》,载引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
(59) 同治《会理州志》卷九,“赋役志·户口”。
(60) 嘉庆《马边厅志略》卷之四,“人物一·风俗”;卷之五,“艺术”,《新垦马边碑记》。
(61) 贺长龄:《覆奏汉苗土司各情形折》,《耐庵奏议有稿》卷五。
(62) (63) 卢坤:《奏疆治略》第55页,第11页。
(64) 《清宣宗实录》卷十,嘉庆二十五十一月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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