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谬误:以诺齐克的平等观为视野
The Fallacy of Egalitarianism:From Nozick's Egalitarian Perspective
作者:李先敏;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2,(01):-81-87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平等主义;社团;正义原则;复合平等;诺齐克
Key words: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由与国家的冲突:当代西方无政府主义思想研究”(08czx036)
中文摘要
诺齐克把平等视为机会上的平等,这一平等设想分为个人平等和社团组织的平等两个层次。在个人层次上,每个人都有着相似的参与各类活动的机会;在社团层次上,每一持不同信仰体系的社团都有着相似的参与政治和获取政治利益的权利。在此构想基础上,诺齐克批判了罗尔斯、德沃金等人的平等主义立场,从绝对个体权利出发,试图证实平等主义的谬误。
参考文献
①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69页。
②(Uw—Ew)>(Ub—Uw)。——Ub为体系X之下状况最好者获得利益。Ew为平等体系获得的平均份额。Uw为状况最差者获得的份额。E为严格平等,这是平等主义的第一原则(弱平等)。参见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13页。
③S为体系S,Sb为最好者利益;Sw为最差者利益;Ub最好者效用;Uw为最差者效用。同上,第214页。
①Robert Nozick,Invariance:The Structure of the Objective World,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p.258.
②第一原则指:“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49页。
③第二原则指:“坚持每个人都要从社会基本结构中允许的不平等获利。这意味着此种不平等必须对这一结构确定的每个有关代表人都是合理的。”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第64页。
④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第220页。
①道德理由在诺齐克看来是指为那些社会弱势群体谋取利益,以保证每一个体权利持有平等。“人们的持有应当是平等的”,除非有特别的理由证明平等是不必要的。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第225页。
②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第226页,230页,242-245页。
③约翰.邓恩编:《民主的历程》,林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84页。
④最弱意义上国家,即一种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等较有限功能的国家,而任何功能更多的国家,都将因其侵犯到个人不能被强迫做某些事的权利而得不到证明。参见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第1页。
⑤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彭斌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6页。
①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万俊人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5页。
②约翰.罗尔斯:《万民法:公共理性观念新论》,张晓辉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页。
③约翰.罗尔斯:《万民法:公共理性观念新论》,第34页。
①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353页。
②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冯克利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9页。
③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358页。
④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导论第1页。
⑤“一个分配方案在人们中间分配和转移资源,直到再也无法使他们在总体资源份额上更加平等,这时这个分配方案就做到了平等待人”。参见罗纳德.德沃金:《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论与实践》,第4页。
⑥Colin M.Macleod,Liberalism,Justice and Markets:A Critique of Liberal Equality,Oxford:Clarendon Press,1998,p.11.
①迈克尔.沃尔泽:《正义诸领域:为多元主义与平等一辩》,楮松燕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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