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主权——驳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三项依据
History and Sovereignty——Refuting Japan's Claim of Sovereignty over Diaoyudao Islands
作者:王军杰;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2,(03):-130-135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钓鱼岛;主权;先占;时效
Key words:
基金项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历史与主权——国际法视域下钓鱼岛问题的解决路径”(SKX201016)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文摘要
钓鱼岛虽只是弹丸小岛,却是两岸四地、海内外华人以致中、日政府纠缠难解的一个心结。自19世纪中叶,日本觊觎我国钓鱼岛主权以来,其侵吞之心始终未泯。总结日本染指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主要有三,一是据先占原则取得;二是据《旧金山合约》以及《冲绳归还协定》重新获得了钓鱼岛主权;三是据时效取得。用现代国际法有关理论对日本以上三项依据予以剖析,一方面可以论证以上三者均背离了现代国际法之精神;另一方面亦可反证钓鱼岛自始至今即为中国之领土。
参考文献
③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贾俊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28-130页。
①《顺风相送》一书系明代史臣往东洋各国开诏时查勘航线、校正针路而作。该书“福建往琉球”条明确记载了明代初期我国海船活动的领域范围,包括东涌、小琉球颈(即今基隆屿)、彭家山、钓鱼岛等,皆在福建海域的范围之内,且以东涌为中心(稍后移至梅花所),至钓鱼岛,皆有针路可达。据考,该书成书之年,最早不超过明永乐元年,即1403年。16世纪该书由在中国传教之耶稣会教士带回欧洲,后来牛津大学校长劳德(Guit Laud)大主教收购一所耶稣会大学藏书时,被一并收购。1639年劳德把该书赠给牛津大学图书馆,并收藏至今。参见:向达校注《两种海道针经》,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7页。
②《筹海图编》是明代筹海戌边、防倭抗倭的集大成之作,也代表了明代边疆史地研究的最高成就。共13卷,卷一为《舆地全图》和《沿海山沙图》。关于该书的作者,据郑海霖考证应为郑若曾,而不是胡宗宪。参见: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2页。
①李先波、邓婷婷:《从国际法看中日钓鱼岛争端》,《时代法学》2004年第3期。
②梁淑英:《国际法教学案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5页。
③阿尔费德雷.菲德罗斯、斯特凡.菲德罗斯、卡尔.策马内克:《国际法(上)》,李浩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341-342页。
④陈冬冬:《钓鱼岛之先占问题的日方观点分析》,《法律研究》2009年第2期。
⑤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贾俊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8页。
①参见《旧金山合约》第二章第2条:“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硫磺列岛)及冲之鸟岛与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在提出此种建议,并对此种建议采取肯定措施以前,美国将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其领海,行使一切及任何行政、立法与司法权力。”
②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131页。
③1887年日本明治政府派往琉球主导其藩内改革的官员伊地知贞馨所著《冲绳志》一书中,虽然提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名称,但是该书中的“冲绳岛全图”并未将钓鱼岛群岛划入冲绳版图,只是将“姑米马齿”(久米岛与庆良之间列岛)划入冲绳版图。从而证明,钓鱼岛并非“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参见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第133页。
④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第11-12页。
⑤参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4条: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第35条:如条约当事国有意以条约之一项规定作为确立一项义务之方法,且该项义务经第三国以书面明示接受,则该第三国即因此项规定而负有义务。
①Lautpat:Oppenhaim International Law,Vol.8,No.1,London:Butterworth,1995,p.576.
②D.J.Harris,“Quintann’s Dissenting Opinion,”pp.194-195.
③拉萨.奥本海:《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詹宁斯等修订,王铁崖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88页。
④Ian Brownlie,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p.148.
⑤孙传香:《论领土主权的定局性——中国钓鱼岛群岛主权之国际法再思辨》,《海洋开发与管理》2010年第1期。
⑥邵津:《国际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页。
⑦Brownlie,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p.143.
⑧拉萨.奥本海:《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詹宁斯等修订,王铁崖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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