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的限制理论与模式选择——以中国近六十年宪法变迁为语境的检讨
The Limits of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and the Challenges of Constitutional Amending Models——A Legal Appraisal in the Context of China's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the Past Sixty Years
作者:秦前红;涂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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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2,(06):-31-45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宪法修改;修宪模式;宪法变迁;修宪权;制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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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在中国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修宪模式的竞争性主张,其中,渐进式修宪模式与一次修宪模式之间的观点争锋尤为激烈。渐进式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宪法修改的有限度理论;一次修宪模式的理论基础为宪法修改无限制论。中国近六十年来的宪法变迁实践显示,宪法修改的许多原则性或者根本性问题仍然无法在当今中国形成共识,宪法修改仍然必须面对民主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多元与价值重构。宪法修改的核心功能已经从传统的"限制政府权力"范式转移为国家价值多元化时代的"社会共识的整合"范式。为此,采用折中的以宪法修改限制理论为理论基础的阶段式修宪模式将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修宪模式的一种最佳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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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的变革》(修订版),孙文恺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6页。
阿克曼:《我们人民:宪法的变革》(修订版),第17-18页。
①林纪东:《比较宪法》,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0年,第122页。
②Gerhart Husserl,Recht und Zeit,Frankfurt am Main:Vittorio Klostermann,1955,S.10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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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Coleman v.Miller,307 U.S.433(1939)
⑧Goldwater v.Carter,444 U.S.996,1002-03(1979)
①Walter Dellinger,“The Legitimacy of Constitutional Change:Rethinking the Amendment Process,”97 Harvard Law Review,p.386,p.388.
②司法院公报,第42卷第5期,第1-59页;“总统府”公报,第6339期,第3-76页;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续编(十三)第685-788页;守护宪法60年,第159-162页。
③参见许宗力:《宪法修改界限的理论》(上),《宪政时代》(台湾)1982第7卷3期。
④Heinrich Comes,Der rechtsfreie Raum:Zur Frage der Normativen Grenzen des.Rechts,Berlin:Duncker&Humblot,1976,S.19ff.
⑤许宗力:《宪法违宪乎?——评释字第四九九号解释》,《月旦法学》(台湾)2000年第60期。
①参见许崇德:《中国宪法》(第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69-77页;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学专题研究》(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2-224页。
②陈端洪:《人民必得出场》,《北大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
③王旭:《我国宪法实施中的商谈机制——去蔽与建构》,《中外法学》2011年第3期。
④参见韩大元:《比较宪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18-123页。
①胡鸿亮:《试论宪法序言效力问题——以拉伦茨〈法学方法论〉为切入点》,《宜春学院学报》2008年第30卷。
②殷啸虎、李莉:《宪法序言的功能与效力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③李晓兵:《法国宪法委员会1971年“结社自由案”评析——法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乎?》,《厦大法律评论》2010年第18辑。
④黄俊荣:《民主转型与宪法变迁》,台北:元照出版社,2003年,第30页。
①黄俊荣:《民主转型与宪法变迁》,第30页。
⑤王磊:《宪法修改如何面对未来?——修宪与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外法学》2005年第1期。
⑥Max Weber,Economy and Society: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ed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p.334.
⑦张千帆:《宪法学导论》(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45页。
⑧张千帆:《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⑨牛凯:《论我国现行宪法修改的原因及其重大意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陆幸福:《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月刊》2006年第8期。
①王磊:《宪法修改如何面对未来?——修宪与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外法学》2005年第1期。
①参见王磊:《宪法修改如何面对未来?——修宪与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外法学》2005年第1期。建国以来四部宪法的经济制度条文的百分比与公民基本权利的百分比的统计如下:
②韩大元:《试论宪法修改权的性质与界限》,《法学家》2003年第5期;秦前红:《宪法变迁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45-149页。
③秦前红、叶海波:《社会主义宪政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45-346页。
④秦前红:《新宪法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89页。
②参见尹家民:《红墙见证录》(下),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第666页。
③肖小芳、曾特清:《“法律性的正当性”何以可能——哈贝马斯对哈特法哲学的批判与修缮》,《道德与文明》2011年4期。
④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期,第77页。
①陈端洪:《宪法学的知识界碑——政治学者和宪法学者关于制宪权的对话》,《开放时代》2010年第3期。
③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04页。
④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第208页。
①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0页。
②常安:《“摸着石头过河”与“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改革背景下的当代中国宪法变迁》,《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
③秦前红:《新宪法学》,第2页。
④黄俊荣:《珍惜宪法时刻》,台北:元照出版社,2000年,第15页。
⑤常安:《“摸着石头过河”与“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改革背景下的当代中国宪法变迁》,《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
⑥范进学、张玉洁:《宪法本体性:政治性、规范性抑或解释性?》,《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⑦林子仪等:《宪法:权力分立》(第二版),台北: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556页。
①黄俊荣、张文贞:《路径相依或制度选择?——论民主转型与宪法变迁的模式》,《问题与研究》(台湾)2006年第6期。
②Bruce Ackerman,We the People:Foundation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p.6;Walter Dean Burnham,“Constitutional Moments and Punctuated Equilibria:A Political Scientist Confronts Bruce Ackermans We The People,”The Yale Law Journal,Vol.108,No.8,June 1999,pp.2237-2277.
③Bruce Ackerman,We the People:Foundation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p.58.人民革命的制宪建国制定的是什么宪法,构建的是什么国家?围绕这个根本问题,又演化出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径,一个是英美的建设性的“革命终结”的宪制路径,一条是法俄的极端革命或不断革命的政制路径。具体一点说,又有三种革命模式,一是英国的光荣革命的宪制,一是美国的“革命终结”的宪制,还有一个是法国大革命的宪制。参见高全喜:《战争、革命与宪法》,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④陈端洪:《人民既不出场也不缺席——西耶斯的民族制宪权理论解读》,《中外法学》2010年第1期。
⑤陈端洪:《宪法学的知识界碑——政治学者和宪法学者关于制宪权的对话》,《开放时代》2010年第3期。
⑥陈端洪:《人民既不出场也不缺席——西耶斯的民族制宪权理论解读》,《中外法学》2010年第1期。
⑦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问题、定位与方法》,《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⑧高全喜:《战争、革命与宪法》,《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①林子仪等:《宪法:权力分立》(第二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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