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动力:广告情节结构的符号叙述学研究
In Pursuit of Attractiveness: A Semio-naratological Approach to the Plot Structure of Advertisement
作者:饶广祥;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3,(03):-112-117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广告情节;情节素;动力叙述型;静力叙述型
Key words: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品牌的符号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skq201321)
中文摘要
当代广告情节中存在着一个悖论:要更好地介绍商品,最好直接明了说清楚;要让更多的接收者阅读文本,则要少说商品,强化情节的趣味性。要解决这"既要凸显又想隐藏商品信息"的矛盾,必须合理地安排商品在广告情节中的位置。符号叙述学为研究此论题提供了适切的工具。根据商品是否直接进入情节,广告可分为悬念叙述型和表演叙述型。悬念叙述型广告把商品放在尾题中,创造了巨大的表达张力。依据商品对情节发展承担的不同角色,表演叙述型广告又可区分为动力叙述型和静力叙述型。这三种广告类型往往服务于不同的广告目标。
参考文献
①Bignell Jonathan,Media Semiotics:An Introduction,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2002,p.31.
②Motif有好几种中文翻译,常见的翻译有母题、细节等。这两种译法容易造成误解,本文采用赵毅衡“情节素”的译法。见赵毅衡:《符号学》,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03页。
①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77页。
②麦茨:《电影的意义》,刘森尧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42页。
③尾题是指出现在文本最后(影视广告、广播广告等)或者某一个相对固定角落(平面广告)的包含商品(服务)标志、商品(服务)图像的符号。
①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方珊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第115页。
②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第111-112页。
①什克洛夫斯基等:《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选》,第117页。
①这句话是大卫.奥格威于1955年10月在芝加哥对美国广告同业公会(简称4A)发表题为“形象和品牌——创意运作的新方法”时提出的。其实,这是奥格威借用盖德(Gardner)和莱维(Levy)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1955年3月号上的《产品与品牌》中的观点。奥格威是现代广告业的大师级传奇人物,著名的跨国广告公司“奥美”便是他创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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