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民政府基层组织——区署建制在四川的推行及其影响
Primary Orga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ment—The Practice of District Organizational System and its Influence in Sichuan
作者:王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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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04,(06):-128-135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民国时期;四川;基层行政;区署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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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县政府下设区级组织———区署 ,是民国时期出现的一个重要行政机关 ,由于各地传统和社会千差万别 ,县以下区级机构的设立各有殊异。四川于 1935年 2月成立新的省政府 ,从形式上消除防区制 ,以后随着中央势力的渗入而逐步纳入国民政府“统一行政”改革范围之内 ,其中县以下区署建制的推行较为到位 ,该机构增设后在地方行政扩权进程中发挥了有效协办作用 ,成为国统区基层政治“官僚化”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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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论著主要有:〔美〕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56页;〔美〕罗伯特A .柯白著,殷钟崃、李惟健译:《四川军阀与国民政府》,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5页;〔美〕费正清编著:《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二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8页、382页、383页。另沈松侨:《从自治到保甲:近代河南地方基层政治的演变,1908-1935》(载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1989年6月,第189~219页)等文章有所论及。
国民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分省、县两级。在县之上有省设派出机构———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县下设有区、乡(镇)、保、甲等基层组织(参见朱汉国主编:《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95页)。其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创设于20世纪30年代,是介于省制之下、县制之上的行政层级,上承历史上郡、府、州、道制,下启当代中国之专员区制度(参见翁有为:《南京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废止时间考》,载《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本文主要探讨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县以下区署层级的设置及其演变过程。
主要是指戊戌庚子年间新学士绅接纳欧美近代民主宪政的“以民权兴民政”之意识以及开始用西法进行实际的政治动员和组织活动(参见桑兵著:《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37~138页)。
1935年2月四川省政府在重庆成立后,随即按照行政院颁行的《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组织条例》划全省为18个行政督察区,辖150县、2市及1个设治局。1938年9月有两区内16个县局划归西康省,截至1944年底,四川计有行政督察专员区16个,共辖137县、2个设治局、1个管理局(参见胡次威:《四川民政》,载《县政》第4卷第2期,1945年3月31日出版)。
①笔者根据《1943年四川省各县局区署设置及其等级表》(《县政》4:2,1945-03-31)所列数据统计而来。
①参见王玉娟:《刘湘政府对川省基层行政人员的任用倾向(19351938)》(载《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4期),文中指出:刘湘在蒋介石的帮助下成立新政府,蒋氏中央势力也随之入川,其时防区制的影响尚未完全清除,地方派系主义仍旧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为巩固自己的政治基础,刘湘政府从蒋介石手中夺得“县政人员训练所”的控制权,培植出大批县政人员,县训出身者大多就任各县科长、秘书及区长职务,并被刘湘视为四川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而倚重之。
①本数据未考虑抗战期间物价上涨因素(参见《四川民政要览》,载《县政》第5卷第5、6期合刊,1946年7月31日出版,第35页)。
笔者在民国资阳县政府档案中发现数起乡镇基层职员向区长请假报批案例,详见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档案馆藏:《民国资阳县政府综合档案(1937~1938年)》,案卷号:002/002/222。
国民政府县以下区级组织在名称上迭有变更,其存废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成为时人讨论之焦点,其中,主张废止者较占多数。这场长时间的讨论,直至国民政府颁行《县各级组织纲要》后方得平息(参见陈柏心著:《中国县制改造》第164-170页;新都实验县县政府秘书处编印:《新都实验县县政周刊》第14、15、16、17期合刊,1937年8月30日出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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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层政治“官僚化”,主要是指地方社会官僚政治控制制度的确立(参见〔美〕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二部)第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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