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诉权的程序保障
Procedural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s' Litigious Right
作者:刘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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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01,(06):-123-129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股东诉权;派生诉讼;程序保障;立法完善
Key words:
基金项目:
中文摘要
在股东的权利意识日益凸显的今天 ,小股东起诉董事等公司经营者的案件已大量增多。但是 ,由于小股东地位弱小 ,加之现有法律规定失范 ,股东诉权的实现障碍重重。文章从程序法的角度 ,分析比较了国外派生诉讼制度的主要程序问题 ,提出我国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为了切实保障股东诉权所必须面临的制度革新
参考文献
在具体确定被告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如果董事的违法行为是基于董事会的决议而为时,赞成该决议的董事或虽表明异议但未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应负连带责任;(2)如果一项对公司有害的行为是经理所为,那么对该经理负有监督之责的董事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第七章股票持有人(股东)第四分章中规定“派生的程序
”
独立诉讼委员会是指公司董事会接到原告股东的请求后,由无利害关系的一定数额的董事组成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作出某一派生诉讼是否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决定。如果其认为派生诉讼与公司的最佳利益不相吻合时,可以作出阻却派生诉讼进行的决定,法院可以根据委员会的决定作出驳回诉讼的裁定[1]冯大同.国际商法[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1.
[2]伊斯特布鲁克,弗斯切尔.转引自齐斌.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权益保障研究[D].王保树.商事法论集(三)[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3]王利明.论股份制企业所有权的二重结构[J].中国法学,1989,(1).
[4]周剑龙.日本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A].王保树.商事法论集(二)[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5]柯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代表诉讼[A].林咏荣.商事法论文选辑(上)[C].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
[6]江伟,段厚省.论股东诉权[J].浙江社会科学,1999,(3).
[7]肖建华.寻求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当事人概念的再认识[J].现代法学,2000,(4).
[8]江伟.民事诉讼法专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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