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CEPA的法律性质
On the Legal Nature of "CEPA"
作者:杜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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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06,(01):-125-128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GATT/WTO;CEPA;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协议;区域贸易安排
Key words:
基金项目:
中文摘要
2003年6月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签署了“CEPA”。CEPA的签署既有国际法依据又有国内法基础。它是一个主权国家内两个行政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安排,又是两个WTO成员之间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对CEPA的性质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国国内的经贸安排,而是带有国际经济合作特征的自由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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