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酬唱后的“诗禁”与朱熹“中和说”之变
On the "Poem Ban" after Composing Verse in Response to One Another on Mount Heng and Zhu Xi's Change of “Zhonghe”( 中和) Idea
作者:郭庆财;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6,206(05):-93-100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朱熹;南岳酬唱;诗禁;“中和说”
Key words: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南宋的学派之争与文学嬗变”(13CZW036)
中文摘要
朱熹与张栻、林用中在乾道三年的南岳酬唱之后,有一个禁诗之约,旋又解禁,体现了朱熹作诗与学道的矛盾态度,并带有"中和"思想转变的印记:其"中和旧说"以性为未发、心为已发,且从气化的层面上讨论心体的流动,不免造成情、气的放逸;而乾道三年前后朱熹逐渐关注的"敬"的工夫,则是对情、气的约束。而这两方面对诗的作用是相反的,也是朱熹作诗既忘情又警惕的矛盾症结之所在。随着其"中和新说"的形成,即以未发为"性"、已发为"情",朱熹在情感控驭方面有了新的进境,如何使诗作富于生意而又情感平和成为他更高的诗学追求。
参考文献
(1)参见王利民:《流水高山万古心:南岳倡酬集论析》,《文学遗产》2003年第1期;叶文举:《南宋理学家集会的文学因素及其思想内涵》,《国学研究》第二十八卷,第237-261页。
(2)朱熹:《南岳倡酬集原序》,《南岳倡酬集》卷首,国家图书馆藏明弘治刻本。本文所引南岳酬唱诗均出此集。
(3)莫砺锋:《朱熹文学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9页。
(4)《朱熹集》卷三,郭齐、尹波点校,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43页。
(1)如叶文举《南宋理学家集会的文学因素及其思想内涵》认为,南岳酬唱的诗作中,朱熹所谓的“天心”之上尚有“理”这一本体,而张栻诗中的“白云流水此时心”则以“心”为本体,因而与朱熹不同。细观之,叶文并没有对朱熹中和思想做过切实考察,而是以记录朱熹晚年思想的《朱子语类》作为分析朱熹南岳时思想的依据,因此得出了当时朱、张思想存在诸多分歧的结论,对二人思想差异的分析难免过当。
(2)参见周裕锴:《诗可以群:略谈元祐体诗歌的交际性》,《社会科学研究》2001年第5期;马东瑶:《苏门酬唱与宋调的发展》,《文学遗产》2005年第1期。
(1)洪力行:《朱子可闻诗集》卷二,见郭齐:《朱熹诗词编年笺注》卷五上,成都:巴蜀书社,2000年,第460页。
(2)钱穆:《朱子新学案·朱子之文学》,第五册,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185页。
(3)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二册,第279页)论及邵雍的性情思想时说:“这样‘性’就代替了‘情’;而‘明心见性’就代替了言志与抒情。”
(4)关于朱熹发表中和旧说的时间,学界一向颇有争议。钱穆、刘述先等人以为中和旧说完成于乾道四年戊子,牟宗三、束景南、陈来等人认为是在乾道二年丙戌,本文采用后说。此问题可以参见陈来先生的相关考辨(《朱子哲学研究》第七章《已发未发》所附“中和旧说年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另外,朱熹《答许顺之》第十一书中曾专门提及自己的“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绝句,该诗与中和旧说第一书“消息相通”(钱穆:《朱子新学案·朱子论未发与已发》,第二册,第234页),故《答许顺之》第十一书写作时间应与中和旧说的形成时间相去不远;由书中所言“刘帅遣到人时已热,遂辍行”,所谓“刘帅”,是指刘珙时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而乾道三年十一月刘珙已转任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参见王瑞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可知第十一书当作于乾道三年,据此中和旧说至少不应晚于乾道三年朱熹赴衡湘。
(1)《礼记·中庸》,《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25页。
(2)参见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三册第二章《程伊川分解的表示》第六节《中和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蒙培元:《理学范畴系统》第十三章《未发已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
(3)《朱熹集》卷三十二《答张敬夫》,第1373页。
(4)《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93页。
(5)参见《朱熹集》卷三十二《与张钦夫》,第1290页。
(6)皎然:《昼上人集》卷一《五言秋日遥和卢使君》,四部丛刊本。
(7)刘勰:《文心雕龙·风骨》,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514页。
(8)《孟子·离娄下》,《十三经注疏》,第2727页。
(9)《河南程氏遗书》卷五,《二程集》,第76页。
(1)《朱熹集》卷三十二《与张钦夫》,第1290页。
(2)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三册第二章《程伊川分解的表示》第六节《中和篇》,第79页。
(3)《朱熹集》卷三十二《答张敬夫》,第1372页。
(4)以上引文分见《朱熹集》卷三十二、卷四十,第1373、1843、1849页。《答何叔京》第六书书作于朱熹湖湘之行约半年之前,可参见陈来先生《朱熹书信编年考证》(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第43页)中的相关考证。
(5)《孟子·公孙丑上》,《十三经注疏》,第2685页。
(1)以上所引诗文分见《朱熹集》卷七十五《东归乱稿序》、卷五《东归乱稿》,第3941、214页。
(2)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六“朱文公论诗”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12页。
(3)《朱熹集》卷三十二《答张敬夫》,第1403-1404页。
(4)《河南程氏文集》卷八,《二程集》,第577页。
(5)关于朱熹中和新说与旧说之间的区别,陈来先生《朱子哲学研究》第七章《已发未发》中有较为详明的论述,本文在吸纳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旧说中“性之未发”为“不能发”,新说中的“性之未发”为“未尝发”,因而朱熹由旧说的性情浑然不分转化为新说的性情之动态变化关系,由此前对心之“已发”的无可如何,转向调节性情、控驭“已发”的“可能性”。因为性、情之间有动态转变的可能,故本文在图中用虚线表示。
(6)如朱熹中和旧说第一书:“其良心之萌蘖,亦未尝不因事而发见。学者于是致察而操存之,则庶乎可以贯乎大本达道之全体而复其初矣。不能致察,使梏之反覆,至于夜气不足以存而陷于禽兽,则谁之罪哉?”(《朱熹集》卷三十《与张钦夫》,第1290页)
(1)牟宗三:《才性与玄理》第二章第六节,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7年。
(2)《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322页。
(3)如《王维吴道子画》“笔所未到气已吞”;《与顿起孙勉泛舟探韵得未字》“要将百篇诗,一吐千丈气”;《送参寥师》“退之论草书,万事未尝屏。忧愁不平气,一寓笔所骋”;《次韵张畹》“知君不向穷愁老,尚有清诗气吐虹”等。分见《东坡集》卷一、十、十四,冯应榴辑注:《苏轼诗集合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53、837、863、1233页。
(4)《朱熹集》别集卷六《答林择之书》,第5469页。
(5)《朱熹集》卷四,第178页。
(6)《朱熹集》卷七十五《中和旧说序》,第3950页。
(7)《朱熹集》卷二十五,第1051页。
(1)《张栻全集》卷二十三,杨世文、王蓉贵校点,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868页。
(2)《朱熹集》卷六,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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