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嘉时期的四川赶场——以刑科题本、巴县档案为基本资料
The Fair-going in Sichuan during Qianlong-Jiaqing Period in the Qing Dynasty——Based on Penal Memorials and Baxian County Archives
作者:常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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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6,206(05):-62-75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乾嘉;四川;赶场;巴县档案;刑科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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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乾嘉时期四川的赶场活动中,人们买卖刀具、粮食以及衣食日用品,场上有木匠、铁匠等手艺人,场作为重要的公共场合,赶场较多伴随着人际交往与娱乐餐饮。巴县的场上就有不少店铺,如饭店、杂货铺、酒店、钱铺、药铺等。场一般地处交通要道,附近居民较多,商家入驻开店主要满足人们日用所需。场市隔两天开场,场期较为密集,场市人口的职业构成以经商者以及佣工、种地者为多。场市存在不少违法行为,私宰耕牛、赌博、绺窃、抢客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场上人多事繁,差役会到场巡查。有的场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如"场约""场头"等。巴县重视场的治理,场的兴建需要乡约、地邻申请,知县批准并示禁后正式开设,并由场头、客长与乡约等共同治理,场头等由场民公议产生。巴县所给执照规定场头、客长等协同乡约办理场内公事,此外还有维护地方治安的职责。场被官府派差,有的还建有看守递解犯人的卡房。场市设置栅栏、虎头牌、虎皮棍、梆锣、更夫,以防盗贼,团练的推行也改造了场市的组织与治理。
参考文献
(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59页。
(2)李德英:《民国时期成都平原乡村集镇与农民生活---兼论农村基层市场社区理论》,《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3)参见高王凌:《乾嘉时期四川的场市、场市网及其功能》,《清史研究集》第3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高王凌:《乾嘉时期四川的场市和农村经济结构》,《未定稿》1982年11期。另外,王笛论述了集市的功能、密度与农民活动半径。参见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32-247页。
(4)刘铮云:《城乡的过客:档案中所见的清代商贩》所引中研院史语所藏明清史料,李孝悌编:《中国的城市生活》,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5年,第419、422、439页。
(1)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北京:档案出版社,1991年。
(1)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40-241、316页。
(2)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182页。
(1)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48页。
(2)啯噜,盛于乾隆朝的四川,是以抢劫为生的团伙,其抢劫对象以市场及行人为主。参见常建华:《清代啯噜新研》,《清史论丛》,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1993年,收入常建华:《清代的国家与社会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97-230页。
(3)此处出现“街约”一词,似是走马岗场内的乡约。
(4)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54页。
(5)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55页。
(1)参见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54-55页。
(2)关于清代乾嘉时期四川基层社会的乡约、保甲等设置,请参见常建华:《清乾嘉时期四川地方行政职役考述---以刑科题本、巴县档案为基本资料》,《清史论丛》,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辑。
(3)关于客长,可参阅梁勇:《清代四川客长制研究》,《史学月刊》2007年第3期。
(4)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199页。
(5)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02页。
(6)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02-203页。
(7)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03页。
(8)四川省档案馆编:《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乾隆卷),第204页。
(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38页。
(2)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38页。
(3)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60页。
(4)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96页。
(1)另据《清仁宗实录》卷115嘉庆八年六月丙戌条记载,四川富顺县民“何秉成赶场,路遇余廷璠向索鸡只,彼此詈骂,何秉成即拔身带铁尺叠殴致伤”,也是一个例证。
(2)杜家骥主编:《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第3册,第1718页。
(3)常建华:《档案呈现的清中叶河南乡村社会---以59件嘉庆朝刑科题本为例》,苗长虹主编:《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第5辑,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6页。
(4)郑秦、赵雄主编:《清代“服制”命案---刑科题本档案选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51、463、463页。
(5)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上册,第397页。
(6)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98、204、348、206页。
(7)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26-327页。
(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41、348页。
(2)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98页。
(3)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05页。又,乾隆三十一年出现过川民认为瘟毙牛肉可能将“瘟气传染家中牛只”的记载,见郑秦、赵雄主编:《清代“服制”命案---刑科题本档案选编》,第143页。
(4)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54页。
(5)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63页。
(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62-363页。
(2)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46页。
(3)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04-205页。
(4)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241页。
(5)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185页。
(6)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第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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