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政府公报》,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8年影印版,第24册,第269页。
(2)相关研究可部分参见戴逸:《〈清史稿〉的纂修及其缺陷》,《清史研究》2002年第1期;前田司:《〈清史稿〉小考》,早稲田大学文学部東洋史研究室編:《中国正史の基礎的研究》,东京: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84年,第413-431页;伏传伟:《进入民国---清史馆的机构与人事》,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历史系,2006年;Hisyuan Chen(陈熙远),“Last Chapter Unfinished:The Making of the Official Qing History and the Crisi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Historiography East&West,Vol.2,Issue2,2006,pp.173-204。
(3)其中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如林志宏:《民国乃敌国也:政治文化转型下的清遗民》,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李思清:《清史馆文人群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系,2011年;等等。但这些研究多未注意到所谓“清遗民”与国民党人的交恶。
(1)《北京电》,《申报》1914年6月20日,第2版。
(2)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92页。
(3)易培基的一些观点正是前述《申报》电文看法的延伸。例如他认为,革命党人是清与民国交替的“一大统因”,“宜为党籍列传”,但缪荃孙所编《清史例目》却没有这一条目,在他看来正是“史例攸忽,本有成心”。参见易培基:《清史例目证误》,《甲寅杂志》1915年第6期,第31-36页。
(4)清室善后委员会的组织与驱逐溥仪出宫有着密切关联。与李石曾交厚的萧瑜曾回忆说,摄政内阁成立后,黄郛曾亲往李石曾寓所劝驾,请其出面做事,第二事(第一事为请李推荐一位教育总长)就是请李“作一社会事业。而与政府通力合作,发生联系。石老即提出溥仪出宫而以宫殿及其所藏组织故宫博物院。黄揆力赞,并许以政府之力,全力相助”。参见萧瑜:《李石老与溥仪出宫---李石曾先生传记之九》,朱传誉编:《李石曾传记资料》第3册,台北:天一出版社,1985年,第25页。
(5)金梁:《遇变日记》,《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95、97、99、105页。
(6)吴稚晖:《危哉溥仪先生》,转引自吴景洲:《故宫五年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41-48页。
(7)单士元:《故宫札记》,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158页。
(8)吴景洲:《故宫五年记》,第67、68、71页。
(1)《清史已完全脱稿》,《盛京时报》1926年8月21日,第2版。
(2)奭良:《清史馆馆长前东三省总督盛京将军赵公行状》,《野棠轩文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第78页。
(3)袁金铠:《傭庐日记语存》卷4,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1941年铅印本,第23页。
(4)袁金铠:《傭庐经过自述》卷2,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1941年铅印本,第5页。
(5)《夏孙桐上清史馆长论清史稿现尚不宜付刊书》,朱师辙:《清史述闻》,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139页。
(6)夏孙桐:《与袁洁珊书》,朱师辙:《清史述闻》,第140页。
(7)袁金铠:《傭庐日记语存》卷4,第26页。
(8)张作霖的训令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政府公报》第236册,第191页。
(9)袁金铠在清史馆开馆时就已入选馆员,但纂稿期间基本不在馆(袁氏初到馆在民国三年夏,民国四年辞馆职出京),此时到馆主要负责清史稿的发刊。他在是年有诗云:“岁华荏苒十三载,旧地重来有所思。败叶留阶犹待埽,繁华绕路尚含滋。一朝文献资初稿,全史轮舆作导师。报德酬知关此举,踌躇满志是何时。”袁金铠:《傭庐诗存》卷2,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1941年铅印本,第16页。
(10)金毓黻:《袁金铠别传》,《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59页。
(11)王会庵:《清史馆遗闻》,北京燕山出版社编:《古都艺海撷英》,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第492页。
(12)金梁:《清史稿校刻记》,《瓜圃丛刊叙录续编》,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1935年版,第22页。
(13)袁金铠:《傭庐日记语存》卷4,第26页。
(14)夏孙桐:《与张孟劬书》,《观所尚斋文存》,台中: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08年影印版,第189页。
(15)袁金铠:《傭庐经过自述》卷2,第5页。袁金铠还对《清史稿》在东三省的保存问题做了妥善安排,见《奉天省长公署为袁洁珊函饬各县订购清史事》,民国档案JC010-01-023007,辽宁省档案馆藏。
(16)张尔田讲稿、王钟翰序录:《清史稿纂修之经过》,《史学年报》1938年第2卷第5期,第522页。
(1)吴景洲:《故宫五年记》,第93页。事实上,以故宫博物院的建院规模而论,清史馆不属于它的任何“部分”。易氏此说显然意在为故宫博物院谋取更多地盘和利益。
(2)朱师辙:《清史述闻》,第60-62页。
(3)夏孙桐:《与张孟劬书》,《观所尚斋文存》,第189页。
(4)张尔田:《复夏闰枝先生书》,收入张尔田讲稿、王钟翰序录:《清史稿纂修之经过》,《史学年报》1938年第2卷第5期,第529页。
(5)吴学昭整理:《吴宓日记》第4册,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87、100页。
(6)朱师辙:《清史述闻》,第324页。
(7)《审查清史限三月竣事》,《北平日报》1928年11月26日,第6版。
(8)朱希祖:《审查〈清史稿〉杂记》,转引自朱乐川:《朱希祖与故宫博物院》,《紫禁城》2011年第2期,第118-119页。
(1)《朱希祖致张元济》,1929年4月12日,朱元曙整理:《朱希祖书信集郦亭诗稿》,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26页。
(2)朱元曙、朱乐川整理:《朱希祖日记》上,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16、117页。
(3)《周作人日记》,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影印本,中册,第651页。
(4)朱元曙、朱乐川整理:《朱希祖日记》上,1929年1月7日,第119页。
(5)《朱希祖致张元济》,1929年4月12日,朱元曙整理:《朱希祖书信集郦亭诗稿》,第126页。
(6)朱元曙、朱乐川整理:《朱希祖日记》,第125-126、142-144页。
(7)《陈寅恪致朱希祖》,1929年3月28日,转引自朱元曙:《关于清史馆及〈清史稿〉审查委员会二三事》,《万象》2006年第5期,第93页。关于陈寅恪此时对藏文化的兴趣,可参见陈寅恪:《与妹书》,《陈寅恪集·书信集》,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第1-2页。
(8)《周作人致朱希祖》,1929年8月2日,转引自朱元曙:《关于清史馆及〈清史稿〉审查委员会二三事》,《万象》2006年第5期,第94页。
(9)《朱希祖致张元济》,1930年2月7日,朱元曙整理:《朱希祖书信集郦亭诗稿》,第129页。
(10)空山:《清史稿之谜》,《大公报》(天津)1929年7月15日,第4张第13版。
(1)《汪兆镛致张元济》,1929年8月29日,《张元济全集》第2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40页。
(2)《张元济致汪兆镛》,1929年9月9日,《张元济全集》第2卷,第140页。
(3)《汪兆镛致张元济》,1929年10月5日,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卷6,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年,第13-14页。
(4)《清史稿》潜在的商业利益亦使得一些商人趋之若鹜,私下翻印、盗刻者不知凡几。其中有人则直接向袁金铠提出“欲将史稿重印”,但为袁所拒。参见袁金铠:《傭庐日记语存》卷5,第13页。
(5)《国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国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档案“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速记录”档001-046100-0133,台北“国史馆”藏。
(6)《国民政府训令北平故宫博物院》,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9年,第225页。
(7)《刘赞廷为提取清史馆所存档案及清史稿事请拨冗延见亦或令彭科长与代表一晤》,1929年12月11日,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1/50046281,台北“国史馆”藏。
(8)参见冯明珠:《故宫博物院与〈清史稿〉》,《故宫学术季刊》2005年第1期,第577页。
(9)除训令故宫博物院外,国府方面亦于同一天致函张继,请其负责与彭晟接洽接收事宜。参见《国民政府文官处笺函张溥泉》(1929年11月29日),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1/50046226,台北“国史馆”藏。
(10)《故宫博物院理事长李煜瀛电国民政府主席蒋主席》,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6页。
(1)《中央委员张继电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6页。
(2)《国民政府文官处复电北平故宫博物院李煜瀛及张委员继电》,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7页。
(3)彭晟:《出差工作日记簿》,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2,台北“国史馆”藏。
(4)彭晟:《出差工作日记簿》,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2,台北“国史馆”藏。
(5)《易培基致文官长古应芬函》,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7、228页。
(6)《国民政府第五十五次国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档案“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速记录”档001-046100-0134,台北“国史馆”藏。
(7)彭晟:《出差工作日记簿》,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2,台北“国史馆”藏。
(8)易培基:《故宫博物院长易培基呈行政院文》,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28-233页。
(9)《朱希祖致张元济》,1930年2月7日,朱元曙整理:《朱希祖书信集郦亭诗稿》,第129页。
(10)《李宗侗自传》,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42页。
(1)《谭延闿日记》,1929年4月16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图书馆档案馆藏。
(2)《行政院密呈国民政府》,1929年12月20日,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1/50046285,台北“国史馆”藏。
(3)《李石曾致蒋主席电》,《中央日报》(上海)1929年12月19日,第1张第4版。
(4)万仁元、方庆秋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长编》29,十九年(1),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06页。
(5)《国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国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档案“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速记录”档001-046100-0135,台北“国史馆”藏。
(6)《李石曾致吴稚晖》,吴稚晖档,稚05955,台北中国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党史馆藏。
(1)《中央委员吴敬恒致胡汉民古应芬函》,许师慎编:《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34-235页。
(2)陈垣:《故宫博物院致(北洋政府)国务院函》,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55页。
(3)单士元:《故宫札记》,第159页。
(4)《在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记录》,《李石曾先生文集》,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1980年,第253页。
(5)《在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记录》,《李石曾先生文集》,第254页。
(6)《国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国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档案“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速记录”档001-046100-0135,台北“国史馆”藏。
(7)《大公报》(天津)1930年1月16日,第2张第5版。
(1)彭晟:《出差工作日记簿》,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2,台北“国史馆”藏。
(2)该消息见《中央社南京二十五日下午十时十分电》,《大公报》(天津)1929年11月27日,第5版。
(3)《行政院呈教育部呈据董振洲等请补发清史下半部一案应如何规定请领办法请核示》,“抄呈一”“抄呈二”,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1/50046301,台北“国史馆”藏。
(4)《国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国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档案“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速记录”档001-046100-0136,台北“国史馆”藏。
(5)《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清史稿严禁出售》,许师慎:《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上册,第238页。
(6)参见周海建:《南京国民政府对〈清史稿〉的审查及其社会因应》,《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17年第1期。
(7)王汎森:《什么可以成为历史证据---近代中国新旧史料观点的冲突》,《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1年,第376页。
(8)北伐后北平特殊的军政环境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彭晟等2月中旬起运《清史稿》及重复书籍时,即因军政形势的变化受到了北平警备司令“别有用意”的“申述保护”。见彭晟:《出差工作日记簿》,国民政府档案“清史馆史稿书籍接收案”档001-015020-0002,台北“国史馆”藏。
(1)故宫博物院事实上已经将其在北伐后接收的清史馆视为该院的私产,《清史稿》就曾被该院用作给朱希祖等从事审查工作的酬劳。参见朱元曙、朱乐川整理:《朱希祖日记》,第143页。
(2)《在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发言记录》,《李石曾先生文集》,第254页。
(3)谭、易同为湘人,时常在政治、学术上互通声气。故宫博物院接收清史馆后,易培基曾送给谭延闿《清史稿》(见《谭延闿日记》,1929年4月15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郭廷以图书馆档案馆藏)。易培基的女婿李宗侗则是李石曾的侄子。
(4)后来所谓的易培基“盗宝案”或在此时就已埋下了派系不和的因素。另据牟润孙回忆,柯劭忞即认为,易培基是书生,不适合做院长。在他看来,“或者李(石曾)正是想利用易氏好控制,能听从他的话,才用他作傀儡”。参见牟润孙:《谈故宫盗宝案》,《海遗丛稿:二编》,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