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机关如何打造法治产品——以监察证据为切入点
How Political Organizations Turn Out Rule of Law Products—In the Case of Collecting Supervision Evidence
作者:左卫民;莫皓;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9,221(02):-42-47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监察体制;政治机关;法治产品;监察证据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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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后,作为政治机关的监察委员会承担了收集监察证据的法治任务。针对这一新现象,需要回应为何由监察机关排他性承担此项任务,能否完成、如何完成法治化证据产品的打造重任等问题。针对如何打造法治产品,需要在观念层面高度重视《监察法》规定的证据标准,在主体层面构建法律化运作主体,在制度层面构建程序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和标准,以及在机制层面进一步强化内外部控制。
参考文献
① 关于监察委员会是政治机关的表述,可参见:赵乐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人民日报》2018年2月13日,第2版。中央纪委宣传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求是》2018年第9期,第5-7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年,第62页。《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5月30日,第1版,等等。
② 习近平:《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5日,第1版。
(1)官方话语指出:“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区别于一般刑事犯罪,国家监察法也区别于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权不同于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适用国家监察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适用刑事诉讼法。”由此可见,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时适用《监察法》而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收集证据的职权不受刑事诉讼程序的规限。参见《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年7月17日,第1版。
(2)陈光中、邵俊:《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思考》,《中国法学》2017年第4期,第23-36页。
(3)杨晓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人民日报》2017年11月15日,第6版。
(4)《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在中央全会上第一次以专题形式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治国方略之一,并且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组织保障。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第2版。
(7)陈卫东、聂友伦:《职务犯罪监察证据若干问题研究——以〈监察法〉第33条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第2-9页。
(8)魏晓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学研究》2015年第4期,第86-104页。
(9)左卫民、唐清宇:《制约模式: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关系模式思考》,《现代法学》2018年第4期,第18-27页。
(10)马怀德:《再论国家监察立法的主要问题》,《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1期,第3-15页。
(11)左卫民、唐清宇:《制约模式: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关系模式思考》,《现代法学》2018年第4期,第18-27页。
(12)左卫民、安琪:《监察委员会调查权:性质、行使与规制的审思》,《武汉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第100-105页。
(13)例如《刑事诉讼法》第170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14)田口守一:《刑事诉讼法》,刘迪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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