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不通,讯无别故:清代前中期奏折之“译讯”考察
A Study of “Yixun” in Shipwrecks Rescue during Early and Middle Qing Period
作者:朱灵慧;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9,224(05):-128-135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清代;“夷务”;“难夷”救助;“译讯”
Key words: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晚清译事奏谕与译务译识研究”(18YJA740071)
中文摘要
"译讯"是清代"夷务"处理程序之一,清代前中期的"夷务"奏报中有不少关于"难夷"事务的"译讯"记录,从中可观察到这一时期中外交流与沟通情状。整理细读《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相关奏折可以发现,1811年之前"难夷"事务奏报多以记述抚恤发遣事项为主,之后的奏报则对"译讯"费墨较多。面对"言语不通"之困境,清政府"译"之举措主要包括"比对手势""授与纸笔"及传唤多位通事、转送他处等多种方式,而"讯"之结果多为"并无别故"。对"难夷"讯问明确的日益重视,反映出清廷对传教、私货交易、兵船来犯等"夷务"的防范逐步增强,而"难夷"等"夷务"的日趋繁杂,更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清廷认识到"译"的迫切。纵然清廷"夷务"态度和翻译认识的转变充满被动与无奈,却是晚清翻译高潮形成的铺垫和前奏。
参考文献
(1)台北“中央研究院”主编的系列《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收录了环中国海域海难事件和救助的大量史料,以及丰富的相关研究成果。刘序枫、汤熙勇和松浦章所编《近世环中国海的海难资料集成:以中国、日本、朝鲜、琉球为中心》,共23册,成为海难研究的重要资料线索。其他如赖正维的《近代东北亚海域海难救助机制的特点及其意义》(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编:《世界近代史研究》第六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9年,第182-191页)以及修斌、臧文文的《清代山东对琉球飘风难民的救助和抚恤》(《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第21-26页)、李少雄的《清代中国对琉球遭风船只的抚恤制度及特点》(《海交史研究》1993年第1期,第50-57页)等文章,从不同角度梳理了清代海难救助和抚恤特点。
(2)严昌洪:《中国近代史史料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6页。
(1)以上三奏报,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65-366、351-352、370页。以下简称《汇编》(一)、《汇编》(二)。
(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页。
(3)《著内阁嗣后有琉球国船飘至境内该督抚加意抚恤事上谕》,《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二,“乾隆二年闰九月庚午”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61页。
(4)以上二奏报,参见《汇编》(一),第618页;《汇编》(二),第209页。
(5)《福建等处承宣布政司为安置琉球遭风难民事致琉球国王咨文》,《历代宝案》(四),台北:国立台湾大学,1972年,第2295-2296页。
(1)以上三奏报,参见《汇编》(一),第168-169、186-187、397-398页。
(2)郭嘉辉:《清道光前期(1821-1839)广东对海难救助之研究---以欧洲船只、船员为例》,李庆新主编:《海洋史研究》第八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54页。
(3)以上二奏报,参见《汇编》(一),第156页;《汇编》(二),第8-18页。
(4)1731年《礼部题报琉球国进贡船只带来飘风难番送至澳门搭船回里本》,《汇编》(一),第167-168页。
(5)参见《汇编》(一),第165-166页。
(1)申丹:《从叙述话语的功能看叙事作品的深层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第26-27页。
(2)参见《汇编》(二),第214页。
(3)如1836年《闽浙总督程祖洛等奏报饬派委员将晋江县海边巡见夷人解送广东训办片》、1839年《闽浙总督钟祥等奏报饬司委员将难夷解往广东澳门译讯确情片》,《汇编》(二),第282-283、320-321页。
(4)胡裕树:《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年,第442页。
(5)关于通事详情,可参阅季压西、陈伟民:《中国近代通事》,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司佳:《从“通事”到“翻译官”---论近代中外语言接触史上的主、被动角色的转移》,《复旦学报》2002年第3期,第44-50页;张廷茂、汤后虎:《明末至清前期负责同欧洲国家交往的“通事”》,《贵州文史丛刊》2006年第1期,第12-16页;周毅:《近代广东通事及其角色特征之分析》,《四川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第130-135页;廖大珂:《清代海外贸易通事初探》,李庆新主编:《海洋史研究》第七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258-291页。
(1)以上两奏报,参见《汇编》(二),第19-20、203-204页。
(2)1839年《福建巡抚魏元良奏报将遭风难夷派员送往广东澳门译讯办理片》,《汇编》(二),第325-326页。
(3)以上四奏报,参见《汇编》(一),第349-350、357页;《汇编》(二),第6-8、8-18页。
(4)1836年《两广总督邓廷桢等奏报讯明失路夷人恤给口粮俟有便船附搭回国折》,《汇编》(二),第292-293页。
(5)《两广总督李鸿宾等奏报委员将日本国遭风难夷送赴浙江附搭便船回国折》,《汇编》(二),第203-204页。
(6)亨特:《广州番鬼录旧中国杂记》,冯树铁、沈正邦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3-194页。
(7)王宏志:《翻译与近代中国》,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9页。
(8)叶霭云:《广东通事“老汤姆”及其宽和通事馆考》,王宏志主编:《翻译史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15页。
(9)司佳:《从“通事”到“翻译官”---论近代中外语言接触史上的主、被动角色的转移》,《复旦学报》2002年第3期,第47页。
(10)1710年《赵昌等传旨查问西洋人多罗所写奏本出错缘由并著新来西洋人在澳门学中国话》,《汇编》(一),第93页。
(11)冯桂芬:《采西学议》,《采西学议:冯桂芬马建忠集》,郑大华点校,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3页。
(1)《清代澳门中文档案汇编》(下),刘芳辑、章文钦校,澳门:澳门基金会,1999年,第758页。
(2)文庆、贾桢、宝鋆等纂辑:《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一),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21页。
(3)1808年《通政史温汝适奏请严禁英兵混入内地以靖海疆折》,《汇编》(一),第686-687页。
(4)以上五奏折,参见《汇编》(一),第133-134、134-135、169-171、425-429、455-457页。
(1)1838年《广州将军德克金布等奏报筹办堵逐英国巡船现在候风开行折》、1839年《钦差湖广总督林则徐等奏报英夷等国趸船鸦片尽数呈缴折》,《汇编》(二),第310-313、322-325页。
(2)参见1725年《广东提督董象纬奏报澳门洋人醉酒伤人业已平复结案折》、1728年《两广总督孔毓珣奏报将赴澳门等地紧要海口查看舟师并汛守炮台折》、1756年《寄谕闽浙总督喀尔吉善浙江宁波间有洋船著时加体察以防别滋事端》等档案文献。《汇编》(一),第147、157、301-302页。
(3)参见1808年《两广总督吴熊光等奏报英兵希图占住澳门已勒令退出片》、1808年《两广总督吴熊光等奏报英兵船到澳门有与法国为难之意等情片》、1808年《通政使温汝适奏请严禁英兵混入内地以靖海疆折》、1809年《寄谕两广总督永保著详查英船何以擅入澳门及一切办理情形一并覆奏》,《汇编》(一),第670-671、671-672、686-687、720-721页。
(4)分别是《防范外夷规条》(1759)、《民夷交易章程》(1808)、《防范夷人章程》(1831)以及增定的《酌增防夷新规》(1835)。
(5)参见《汇编》(二),第292-293页。
(6)洪任辉(James Flint),英国商人,1759年不顾清廷关闭江、浙、闽三海关的规定,驾船前往宁波,受阻后直入天津,并一纸诉状控告粤海关贪污勒索。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因此革职,洪任辉因违反法规,在澳门圈禁三年后被遣返回国。
(7)参见《汇编》(一),第336-340页。
(1)参见《汇编》(二),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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