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格权立法 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Ensuring a Better Life for People through Legislation of Personality Rights
作者: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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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8,216(03):-5-10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人格权;人民中心论;民生;人格尊严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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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保护人格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保护人格权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党的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老百姓民生的体现,也是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人格权的保护不能仅依赖于公法,其涉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环节,是多个法律部门共同的任务。民法典应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以更好地落实十九大强化人格权保护的精神。
英文摘要
(1)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法学》2014年第4期,第10页。
(2)马斯洛:《马斯洛人本哲学》,成明编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年,第52-61页。
(3)马斯洛:《动机与人格》,马良诚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51-52页。
(1)真田芳宪:《人的尊严与人权》,鲍荣振译,《外国法译评》1993年第2期,第79页。
(2)James Q.Whitman,“The Two Western Cultures of Privacy:Dignity versus Liberty,”Faculty Scholarship Series,p.649,http:∥digitalcommons.law.yale.edu/fss_papers/649.
(3)其实党的一些文件也采用过类似的做法,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严格地说,抵押也属于担保的一种,这两个文件将抵押单独提出,恰恰是为了特别强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改革的必要性,指明了未来制度发展的方向。
(4)刘怀丕:《保护人格权彰显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新华每日电讯》2017年11月13日,第3版。
(5)许倬云:《现代文明的成坏》,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页。
(1)陈永鸿:《人民主权理论的演进及其启示》,《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257-260页。
(2)陈端洪:《人民主权的观念结构重读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外法学》2007年第3期,第284-288页。
(3)夏勇:《民本与民权---中国权利话语的历史基础》,《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8页。
(4)杨鸿雁:《中国古代耻辱刑考略》,《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第127页。
(5)常修泽:《理论价值时代价值人类文明价值“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三重价值》,《人民论坛》2017年第11期,第69页。
(6)王叶刚:《人格权确权与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以个人信息权为例》,《东方法学》2017年第6期,第107页。
(1)张新宝:《从隐私到个人信息:利益再衡量的理论与制度安排》,《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第43-45页。
(2)黄忠:《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的体系效应之辨识》,《现代法学》2013年第1期,第55页。
(1)A.Michael Froomkin,“Cyberspace and Privacy:A New Legal Paradigm?The Death of Privacy?”Stanford Law Review,Vol.52,2000,p.1461.
(2)谢远扬:《信息论视角下个人信息的价值---兼对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检讨》,《清华法学》2015年第3期,第95页。
(3)姜明安主编:《法治国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20页。
(1)江平:《人格权立法与民法典编纂体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第1-2页。
上一条:重评淞沪会战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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