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范畴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作者:杨昌才
,姜涛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1989,(04):-7-12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转化范畴在辩证法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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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关于转化范畴在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中的座次,目前理论界的种种意见,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其一,认为转化隶属于矛盾同一性,是同一性的一个含义;其二,认为转化归属于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质变阶段的矛盾运动;其三,认为转化与联系、发展是处于同一层次序列的辩证法总体范畴。
参考文献
① ② ⑨ (12) (14) 见《反杜林论》第117页,12页,21页,11页,12页。
③ ⑧ ⑩ (11) (13) (18) (20) (21) (22) 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第22页,32页,47页,189页,191页,3页,46页,46页,3页。
④ 《易经》。
⑤ 《(?)冠·环流》。
⑥ 《周子全书·太极图说》。
⑦ (17) (23) (24) (25) 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391页,239页,239页,411页,239页。
(15) (19) 见《列宁全集》第2卷第350页,442页。
(16)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91页。
(26) 参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8页,210页,以及《辩证法的要素》等有关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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