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渊兼夔路策应使时间考辨
A Study of the Time of Wu Yuan's Holding a Concurrent Kuilu Coordination Official
作者:喻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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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01,(02):-142-144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吴渊;夔路策应使;任职时间;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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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吴渊是南宋军政上一位重要人物。他兼夔路策应使时间,《宋史》在《理宗纪》和《宰辅表》中有两种不同记载。本文对此进行考辨,最终确定吴渊兼夔路策应使的时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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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曾伯.可斋续稿[M].文渊阁四库全书[Z].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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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毕沅.续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7.
[6]永誽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策司是夔路策应司简称,是夔路策应使官司名。
(1)原因详见《可斋续稿》后卷三各篇(以下只注篇名)的记述。由于四川宣抚使与四川制置使、夔路策应使关系密切,职能交叉重复,不便久任。如“其实蜀已有制阃,奚必再建旬宣,夔当置策司,自可专任应接”、“宣司非久建之官”、“向之尝建宣司,正以弗便而改为策应,今宣司即策应也”。(《回乞休致奏》)“惟是西事分任,已有制臣以专阃,寄策司以援夔,两镇抚以防沅、靖、施、黔,宣司事体已陵夷,精采已销铄,迩来愈见难处,不容复留”。(《回宣谕并问救蜀楮缴密奏》)“盖宣制、宣策之皆难并见,事理晓然,非独臣所难处”。(《回宸翰勉留奏》)朝廷任命四川制置使或夔路策应使,定会告知四川宣抚使的,因此当朝廷任命蒲择之为四川制置使后,李曾伯多次以此为原因乞休致。如:“固知宣司制阃并建之难久。”(《乞休致奏》)“不宜宣制并建。”(《再乞休致奏》)“两司之并建难久,一介之亟去为宜。”(《三乞休致奏》)同样,当李曾伯获知朝廷任命夔路策应使后,他必然会将此也作为乞休致的重要原因。
(2)唯一不同是《宋史全文》为“京湖制置大使。”
(3)实际上,《理宗纪四》在宝三年三月癸丑和宝四年正月辛亥两次任命吴渊为京湖制置使是矛盾的,四年的任命当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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