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理”:“所以然”还是“所当然”——以李相显、唐君毅的观点为中心
Zhu Xi's Li : “The Reason Why”or “As It Should Be”—— A Focus on Li Xiangxian and Tang Junyi's Viewpoints
作者:乐爱国;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16,203(02):-14-21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朱熹;“理”;“所以然”;“所当然”;李相显;唐君毅
Key words: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百年朱子学研究精华集成”(12JZD007)
中文摘要
民国时期出版的李相显《朱子哲学》对朱熹的所当然之则和所以然之故分别作了阐述,尤其强调在朱熹那里,所当然之则比所以然之故更为重要。同一时期唐君毅发表的《朱子理气关系论疏释》以及后来出版的《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更是强调朱熹的"理"主要是当然之理,并且认为,只有从当然之理入手才能说明朱熹的"理先气后"和仁之理以及生生之理。这些观点既不同于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从逻辑的所以然之理入手诠释朱熹的"理",但又认为朱熹的"理"实际上混同于伦理的当然之理,也不同于牟宗三认为朱熹的"理"主要是所以然之理,因而减杀了其道德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李相显、唐君毅强调朱熹的"理"主要是当然之理,对于今天深入研究朱熹的"理"以及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建构朱熹的哲学体系,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①朱熹:《四书或问·大学或问》,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512、528页。
②朱熹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6册,第526页。
③张岱年说:“所谓‘所以然'即是自然规律,所谓‘所当然'即是道德准则。……‘所以然'与‘所当然'虽有区别,而又是相互统一的。朱氏所谓理既有自然规律的意义,又有道德标准的意义,同时又是世界的本原。”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43页。
④蒙培元:《“所以然”与“所当然”如何统一---从朱子对存在与价值问题的解决看中西哲学之异同》,《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①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897、902、927页。
②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3年,第79、80、98、98-99、72页。
③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下),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13年,第458、462页。
④李相显:《朱子哲学》,北平:世界科学社出版部,1947年,第2页。
⑤乐爱国:《民国学人李相显〈朱子哲学〉述论》,《南昌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①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29、141页。
②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吕氏大学解》,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94页。
③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29-130页。
④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吕氏大学解》,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493-3494页。
⑤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42页。
⑥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33页。
⑦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七《答陈安卿》(三),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3册,第2737页。
⑧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36、147页。
⑨黎靖德:《朱子语类》(一)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56页。
(10)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37页。
(11)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二十三,第557、552页。
①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48页。
②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十八,第414-415页。
③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50页。
④李相显:《朱子哲学》,第149-152、152-153页。
⑤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答刘叔文》(一),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2册,第2146页。
⑥唐君毅:《朱子理气关系论疏释(一名朱子道德形上学之进路)》(上),《历史与文化》1947年第1期,第40页。
①唐君毅:《朱子理气关系论疏释(一名朱子道德形上学之进路)》(上),《历史与文化》1947年第1期,第41-42、32-33页。
②唐君毅:《朱子理气关系论疏释(一名朱子道德形上学之进路)》(下),《历史与文化》1947年第2期,第27、28-34、33、34-35、36-38、49页。
③唐君毅说:“中国哲学史中所谓理,主要有六义。一是文理之理,此大体是先秦思想家所重之理。二是名理之理,此亦可指魏晋玄学中所重之玄理。三是空理之理,此可指隋唐佛学家所重之理。四是性理之理,此是宋明理学家所重之理。五是事理之理,此是王船山以至清代一般儒者所重之理。”载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3页。
④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第3、32、204、205页。
⑤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第213页。
①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第285-286、285页。
②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第298页。
③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二十三,第415页。
④黎靖德:《朱子语类》(一)卷四,第67页。
⑤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一《戊申封事》,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0册,第602页。
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49页。
⑦黎靖德:《朱子语类》(一)卷五,第85页。
①黎靖德:《朱子语类》(五)卷七十五,第2371、1928页。
②朱熹:《四书或问·论语或问》,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6册,第641页。
③黎靖德:《朱子语类》(一)卷五,第83页。
④黎靖德:《朱子语类》(一)卷十二,第203页。
⑤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二十三,第414、555-556页。
⑥《朱子语类》载,问:“‘五十知天命,'《集注》云:‘天命,即天道也,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如何是‘所以当然之故'?”曰:“如孝亲悌长,此当然之事。推其所以然处,因甚如此?”载黎靖德:《朱子语类》(二)卷二十三,第553页。
⑦朱熹说:“圣贤教人,始终本末,循循有序,精粗巨细,无有或遗。故才尊德性,便有个‘道问学'一段事,虽当各自加功,然亦不是判然两事也。……学者于此,固当以尊德性为主,然于道问学,亦不可不尽其力,要当使之有以交相滋益,互相发明。”载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玉山讲义》,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591-3592页。
⑧朱熹说:“大学之道,虽以诚意正心为本,而必以格物致知为先。”载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3册,第2811页。
①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7页。
②朱熹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莫不各有当然之则。所谓穷理者,穷此而已。”载黎靖德:《朱子语类》(四)卷五十九,第1382页。他又说:“《大学》所谓格物致知,乃是即事物上穷得本来自然当然之理,而本心知觉之体光明洞达、无所不照耳。”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答潘文叔》(一),载朱杰人等编:《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90页。
③朱熹说:“小道不是异端,小道亦是道理,只是小。如农圃、医卜、百工之类,却有道理在,只一向上面求道理便不通了。”载黎靖德:《朱子语类》(四)卷四十九,第1200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