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论文摘要

权力、道德与社会秩序:法家论道德的主体性

The Internality of Morality and Legalism

作者:汤云;

Author:

收稿日期:          年卷(期)页码:2020,227(02):-56-62

期刊名称: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Name: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关键字:道德的内在性;法家;社会规范;法;内化

Key words: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作为正义问题的承认理论研究”(17BZX113);; 四川大学创新火花项目“正义与尊重的社会条件”(2018hhf-09)

中文摘要

道德的内在性是任何有效的道德的特征之一,它诉诸主体自我从而让道德不仅表现为外在行为,同时也表现为主体的意愿。法家在凸显法的社会功能的同时,声称道德的内在性既不可能亦不可欲。但法家在这一点上陷入了矛盾:一方面它要放弃道德的内在性而只保留法的功能,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通过内化的机制让道德成为自我主体的一部分。这源于法家对社会秩序的强调及其对道德主体性的漠视。出于这一原因,法家宁可在道德良知的培养与权力的强加之间选择后者。

参考文献

上一条:可道之道与不道之道——兼议“道可道非常道”的双关性义涵

下一条: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调适性——以各时期党的根本任务变迁为视角

关闭

Copyright © 2020四川大学期刊社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邮编:610065